近年来,为进一步盘活用好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嘉禾县财政局扎实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规范处置闲置资产,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财政增收。2020年以来,全县国有资产经营及盘活收益累计1.25亿元,资产盘活工作成效明显。
全面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针对全县闲置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嘉禾县成立了国有闲置资产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嘉禾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企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清理处置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将闲置资产分类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对各单位闲置资产清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组织人员进一步清理核实,通过对报表数据及以往资料的核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经过清理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县闲置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处置工作打下了基础。
分类实施处置,确保保值增值。根据闲置资产清理情况,对部分闲置资产实行分类处置及盘活利用。对手续完整、处置条件成熟的闲置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缺少权属证明手续等相关资料的闲置资产,及时查找资料并补办手续,确保成熟一批,处置一批;对具备开发运营基础的国有资产,由县委县政府授权相关部门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对资产使用过剩单位的资产采取出租或调剂等办法优化资产使用效率,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优良闲置资产,归集铸都集团统一管理,并加大经营处置力度,增大融资平台造血功能。更新车辆除确实无法使用的按报废处置,其他原则上采用拍卖方式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全县闲置国有资产已调剂使用11处,出租32处,没收资产7处。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法治化管理。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增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出台了《嘉禾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单位资产管理、处置等程序。经营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县财政局定期对国有资产处置租赁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擅自经营处置国有资产、不按要求履行公开招租手续等违规情况,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并收缴违规资金。对相关责任人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以来,县财政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新增资产处置收入380万元,收缴违规违规处置资金162万元。